|
经国家外专局批准,今年我省共安排境外培训项目计划1296人。省外专局要求,出国培训团要按照申报计划,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增加人员。
省外专局要求,各组团单位要严格执行培训计划,项目名称、参训人数和对象、时间、国别、境外承办机构等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变,不得组织未经批准或计划外的培训团组。
2008年项目计划审批手续,必须在11月底以前办理结束并成行,赴欧洲的团组不得安排在7、8月份执行,所有短期培训团组必须于12月25日前回国(不过圣诞节的国家或地区除外)。中长期境外培训项目如缩短为短期项目,将不予审核。国家外专局资助的审批类项目,除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执行的,下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当年计划要于当年执行,避免集中到下半年成行。 (穆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