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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到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机器摇号的方式,当场产生了该市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鉴定机构。这也是安庆市中院重点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制度以来,以此种方式产生的首例案件。
安庆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统一对外委托拍卖工作,等于在人民法院内部建立了‘隔离带’,目的就是把执行和委托拍卖有效地隔离开。”今后,各级法院需要进行评估、审计、拍卖时,一律由司法技术辅助部门统一实行对外委托,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对外委托拍卖。这样,可以减少人情、关系、利益等因素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干扰。 (记者艾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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