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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利用短信和特殊软件实施诈骗的案件在我省各地时有发生,此类案件作案手法新颖,迷惑性强,广大群众应予警惕和重视。
2008年4月18日,安庆的张某收到一条销售二手小车的手机信息,她就按照信息与一个自称叫李经理的联系,双方经过多次交谈,最后交谈的结果是张某以一万八千元钱买一辆二手普桑轿车,先由李经理一个人将车送到安庆市岳西县,张某安排一个熟人去看车,看中车后,张某再将购车款一万八千元钱汇到李经理提供的银行帐户上。
4月22日上午11点多,送车的李经理打电话给张某,说车已到了岳西,张某就叫他丈夫魏某去看车,过了五、六分钟,她接到丈夫魏某的手机(其实是李经理用任意号码显示软件显示的魏某的手机号)打来的电话,说她丈夫己经到了,叫她汇购车款,并且告诉她相关手续都已交给她丈夫了。于是,张某就到银行将一万八千元钱汇到对方提供的帐户上。汇款完毕后,她打电话给魏某,魏某说他还没有找到那个送车的张经理,张某即到建行查询,发现刚汇去的一万八千元钱在外地一家银行刚刚被取走,她才知道原来自己被骗了。
2008年2月中旬左右,宣城市居民叶某的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内容大意为:"中介公司有大量汽车低价出售。"叶某便通过短信上的号码与对方联系。经电话商量叶某提出购买一辆"桑塔纳"普通型汽车,价格为10000元。双方约定2008年2月23日下午在宣城市区某宾馆附近见面。2月23日下午1点半左右,叶与其弟来到市区南天宾馆前,对方通过电话联系叶某,让叶一人去市区某宾馆前去拿车,其弟到该宾馆对面的银行处等待。叶某到达市区某宾馆后等了一段时间未见到任何人,便给其弟打了个电话,在电话里得知其弟已接到一个显示为叶某手机号码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称叶某看车满意,让叶弟通过银行向指定帐号内汇入10000元,叶某弟弟接了电话后已经将钱汇出。而叶某本人手机在这段时间内并未有过任何通话。
警方通过对案件的分析研究,初步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
1、投放诱饵:犯罪嫌疑人利用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报纸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常见手段是利用手机信息发布虚假广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二手车为诱饵吸引事主。
2、约定交易:受害人一旦有意购买,犯罪嫌疑人就主动约定交易地点。为打消受害人疑虑,保证看车满意后可通知朋友或家人在银行付款,款到交车,此时犯罪嫌疑人会主动探询汇款人电话号码作好诈骗准备。
3、实施诈骗:在事主前往看车的途中,犯罪嫌疑人就利用软件以显示受害人的手机号码的方式拨打汇款人的电话,声称车已经看到,要求立即汇款。等受害人赶到看车地点后方知受骗,这时款已经汇出。
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利用一种软件作案。犯罪嫌疑人持手机打电话给对方时,可在对方来电显示上显示出不同于犯罪嫌疑人手机号码的任何地区、任何话机的任意号码,想要任何号码都可以进行预先设置。
警方提示市民,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轻信未经证实的有利可图的短信和媒体信息,如果市民收到类似的诈骗信息,请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以便公安机关掌握更多的犯罪信息,快速破案。(储修华、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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