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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省安监局向社会公布了明光市“2008·1·20”特大交通事故处理结果。有关部门认定,这场事故是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不严、车辆挂靠单位管理混乱、驾驶员违法行车等原因造成的。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吊销驾证,终身浰驾驶任何机动车辆。
今年1月20日深夜,我省明光市境内104国道985K+700M处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51人受伤。
此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其中,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受到经济处罚;1名涉嫌渎职的公务人员已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肇事车辆所在车队承担此次事故经济赔偿责任,车队的上级公司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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