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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阜阳新闻网报道 7月17日上午,阜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集体学习暨法制讲座会议。阜阳市领导宋卫平、孟庆银、宋家伟、亓龙、王广满、陈学东、王伟等市委中心组成员出席。与会人员听取了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明发教授所作的《物权法》和公民财产权法律保护专题讲座。阜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伟主持会议。
此次阜阳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是与安徽省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法制宣讲活动结合进行的,意在深入学习贯彻《物权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报告人李明发是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在物权法及担保法研究领域颇有建树。在《政法论坛》、《法律科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专著《保证责任研究》系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保证责任的著作。
会上,李明发教授围绕《物权法》的制定过程、立法精神、原则、意义和调整范围,从物权与财产权的关系、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不动产物权、征收与征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深入讲解。整个讲座联系实际、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形象生动,使与会人员更加明晰了《物权法》相关规定,并深受教育和启发。
阜阳市领导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充分认识《物权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和实施《物权法》,牢固树立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的观念,提高正确处理行使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关系的能力,提高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实践,把学习法律、树立法治理念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学习,提高运用法律手段促进跨越式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水平,增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要把依法治市的理念体现在谋划发展的思路上,融入到想问题、作决策的措施上,贯彻到推动工作的实践上,把各项法律规范落实到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各个方面。
阜阳市直部委办局、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央、省驻阜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政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及内设科室负责人,市直各单位普法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叶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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