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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为期一周的“百日行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正式开始。为进一步加强统一行动周活动期间华东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作,确保区域行动取得实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加强区域协作,从10月13日至20日在京沪高递、京福高速、同三高速、合宁高速、宁马高速、杭宁高速、苏嘉杭高速、沪杭高速、杭浦高速、杭徽高速、梨温高速、104国道、204国道、205国道、206国道、31O国道、318国道、320国道、316国道、319国道等重点路段,高速公路以查处车辆超速行驶、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为重点;国省道以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行驶、超员、疲劳驾驶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合肥交警加入华东地区“百日行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据了解,统一行动周活动期间,华东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区域联勤联动。各省(市)总队成立统一行动领导小组,由总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建立协作联络网络(见附件)。各省(市)交界处的卡点、检查点支队(大队)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做到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省(市)卡点、检查点支队(大队)要以查处出省(市)车辆为主,遇车辆逃避检查、强行闯越省市交界的,可通过协作机制,通知相临省(市)卡口或检查点进行拦截,并互通移交、查处情况。
各省(市)总队要通过协作联络网络,及时通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互相通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对客运车辆超速、严重超员(20%以上)、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汇总抄告车籍所在地交警总队,接到抄告的交警总队要将相关情况抄送交通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加强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事发地省(市)交警总队要及时抄告车籍所在地交警总队,接到抄告的交警总队要积极协助处理。
另据最新消息:今天上午9:00,省曁合肥市“百日行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周启动仪式在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合肥交警已加强与周边相邻地区的支队、大队加强联系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今天,合肥交警全面上路参加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查处的和总队通报过来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支队将相关情况抄送交通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加强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芮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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