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05日01时40分 稿源: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6月29日——7月1日徽周刊
昨天,记者从合肥市劳动保障局获悉,2009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调整,同时,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将由每月82.76元调整为99.28元,月增加16.52元,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参加医保的,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129.28元,其中包含门诊医疗补助金30元。
据悉,缴费基数调整后,缴费个人以2008年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社保缴费基数,其中,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 均工 资2197元60%、即1319元的,以1319元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 均工 资2197元300%、即6590元的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以本单位2008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因缴费基数调整,合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随之调整。自2009年7月起,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按合肥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482元的4%划入,即由原每月82.76元调整为99.28元。(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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