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11日21时48分 稿源: 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通讯员:夏长征) 在发廊消费后竟起邪念,冒充警察敲诈发廊女,被告人唐国立因犯敲诈勒索罪,日前被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唐国立系宿州市东关无业人员,由于懒惰,不务正业,现年32岁的他仍没有成家。2008年11月12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唐国立在宿州市东关地下道附近某发廊内按摩,当唐消遣完毕支付按摩费后,将该发廊女服务员张某带到其住宿的旅馆房间,谎称自己是市公安局的干警(便装),同时用手铐将张某一只手铐上,随后拿出笔记本以张某涉嫌卖淫为由对其进行“审讯”。在“审讯”中唐国立威胁张某,要张某给其1万元钱“私了”,若不给钱就将其带回市公安局进行处理。此时的被害人张某真正看到了唐丑恶的嘴脸,看穿了唐系冒充警察,并趁唐国立找印泥之机逃出房间并向该旅馆老板求助。唐见状追到大厅,以要张某说清楚为由准备强行将张某拖进房间,被他人制止。发廊老板闻讯赶到现场,亦认为唐系冒充警察,并称要报警,唐仍称自己是公安干警,为防止“露馅”,唐国立回到房间收拾东西后迅速逃离。随后被害人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天,被告人唐国立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国立冒充公安人员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法院依法对其给予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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