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16日07时58分 稿源: 中安在线
安徽重拳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中安在线讯 (通讯员:张平) 近一个时期以来,杭州、南京、成都等一些大中城市连续发生酒后驾驶恶性交通肇事案件,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安徽省马鞍山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向酒后驾驶“亮剑”。
为使整治行动取得最大实效,该市交警支队合理安排整治时间,确定整治行动日的12时30分至14时30分,19时至22时为集中查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时间。同时,交警支队合理安排查处地点,各执勤大队在辖区各大酒店、餐馆、娱乐场所等周边道路科学部署警力,实行固定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对那些即将进行酒后驾驶的,及时进行劝导,及时制止其酒后驾驶行为。
在整治期间,对于有酒后及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实施“零容忍、高压线”,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此外,马鞍山市交警支队还联合该市各媒体大力宣传酒后驾驶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对情节恶劣的酒后驾驶违法人,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的,将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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