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16日08时01分 稿源: 中安在线
近日,亳州中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化军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张化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3月1 9日被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起诉认为,被告人张化军与被害人系叔嫂关系,两家因母亲丧事和遗产分割问题多次产生争执。2009年3月18日早晨被告人张化军因母亲下葬之事前往养牛场找到被害人,两人在谈话间再次发生争执,被告人张化军持抓钩对被害人头部击打数下,致其受伤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颅骨骨折、硬膜下大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化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案情重大,法庭择日宣判。(李震 杨国明 赵亮)
版权申明: ①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各媒体稿件和图片,独家授权中安在线发布,未经本网允许,不得转载使用。获授权转载时务必注明来源,如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②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