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11日21时44分 稿源: 中安在线
在河道中私自安装的渔网被船队刮破,便不让运输船队通行,殴打船员,并敲诈勒索财物。日前,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敲诈勒索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三年,非法所得17815元予以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
2008年6月28日,关某的船队顺着茨淮新河从界首市至江苏运输煤碳,途经利辛县马店镇马胡桥河段时,不慎将被告人叶某私自安装的渔网刮破。被告人叶某遂依此为由,不让关某的运输船队继续前行,并殴打船员,致使关某的船队停运一周。后船队被迫赔偿给被告人叶某21000元,被告人叶某才将船队放行。经鉴定:渔网价值318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以渔网被船刮破为由,借机以威胁手段索取私人合法财产,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丁伟、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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