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17日20时51分 稿源: 中安在线
笔者在11月17日召开的祁门县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该县2010年度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120元,参合农民住院最高补偿额提高到8万元,住院费用补偿比提高5-10个百分点,全县农民参合率将达到95%以上,农民的受益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该县针对筹资标准提高的实际,在广泛调研和测算的基础上,对2010年度的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实行了以住院补偿、普通门诊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和慢性病门诊补偿及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并提高了各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同时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补偿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对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项目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据初步测算,该县2010年度农民住院平均实际补偿比将超过50%,全年预计将减轻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2000万元。
据了解,该县自2006年建立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农民次均住院费用始终控制在全省最低水平,农民参合率、受益面和受益程度逐年提升,先后实行了定点医疗机构核心指标控制、补偿费用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出院即付”制、医疗服务行为网上监管制等一系列有效制度,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机制不断完善。2010年该县还将在全县实现农民由凭“合作医疗证”就诊到凭“合作医疗IC卡”就诊制的转变,并大幅增加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定点村卫生室数量,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就近就医。2006年至今,该县共有10万余人得到了总额3300多万元的合作医疗基金补偿,其中今年1-10月全县共有60105人次参合农民得到补偿(住院补偿10197人次),补偿总额1127.64万元,住院实际补偿比42%,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受到了广大参合农民的热烈欢迎。 (韩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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