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20日21时56分 稿源: 中安在线
全省校舍安全工程启动以来,已按期基本完成了校舍排查鉴定任务,工程将按计划转入排查鉴定评估验收阶段。目前,校舍安全工程三年加固改造总体规划草案制订完毕,加固改造、校舍纸质档案和校舍管理信息系统正在加紧建设和完善之中。
评估验收是对前阶段全省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结果全面性、准确性、程序性的一次检查和验收,主要内容是:是否逐幢进行抗震鉴定,并逐幢出具抗震鉴定报告;抗震设防烈度的选用和鉴定依据标准是否准确;抗震鉴定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进行了工程现状实地调查;是否对工程现有用途、现状和原始资料的符合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非抗震缺陷进行描述;是否根据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进行分类和鉴定;原有相关资料不全时,是否根据鉴定的需要进行补充实测;是否对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进行分级鉴定,是否根据需要进行了第二级鉴定;是否对现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做出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是否说明其后续使用年限,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是否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鉴定报告是否完整规范,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签章是否齐全等。
为了确保评估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各市评估验收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评估验收组中专业技术人员要占多数,参加评估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要具备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参加评估的所有人员都要在评估验收报告上对评估验收结果签字确认。(胡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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