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21日01时52分 稿源: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合肥市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该市约13万摩托车车主来说,他们的“坐骑”将会“自然消亡”,时间可能需12年。据了解,合肥市或将另行制定限制摩托车通行的管理办法。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的注册登记,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外地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含三县)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可以对摩托车的通行采取限制措施,具体办法可另行制定。
就以上规定,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士昨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市早在十年前就开始研究禁摩、限摩的问题,其间只是通过不给上牌照来控制摩托车的绝对数量,摩托车允许过户,也允许报废更新。这样摩托车的总量虽然不会增加,但是想减少也很困难。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以后,摩托车停止上牌,也不允许过户和报废更新。“这就意味着你的牌照将随着车子的报废一同消失。”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士说,摩托车总量将随着车子报废逐渐减少。据统计,目前合肥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有13万辆左右,而这些摩托车全部从合肥这座城市退出“大概会在12年后”。(符珂、项磊、何钱源)
版权申明: ①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各媒体稿件和图片,独家授权中安在线发布,未经本网允许,不得转载使用。获授权转载时务必注明来源,如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②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