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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1-01-11 20:21:15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潘轶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一号)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加之春节将至,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务工及探亲人员陆 续返乡,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明显增加。为全力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1、对境外来宿人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即在外省市集中隔离14天结束返回宿州后,再严格落实至少7天的居家隔离健康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的第1天、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 

  2、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宿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居家隔离和村(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病例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内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宿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接受村(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 

  3、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在返乡前7日内到务工地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乡后持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返乡后第一时间在村(社区)报备登记,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各地要建立返乡人员日报告制度。 

  4、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加强市内人员外出管理 

  5、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在宿过节,不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及聚集性活动,未经所在单位批准不得离开省内。 

  6、倡导市民就地过节,尽量不出行旅游。确需离市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

  7、鼓励各类用人单位采取错峰放假,引导员工留在宿州。 

  三、加强会议活动管理

  8、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 

  9、严格加强红白喜事管理,红事尽量缓办,白事一律简办。确需举办的,要实行备案审核制度,控制聚会人数,缩短办事时间。

  10、不得举办大型商业演出、体育赛事、民俗活动、民间庙会、新年祈福、迎新年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主管单位要慎重评估、从严审批,主办方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并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倡导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

  11、酒店餐饮要严控就餐人数,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实际就餐人数不得高于正常接待量的70%;家庭聚会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下。

  四、加强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管理

  12、所有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要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前报备;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储存、生产加工、销售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严格执行“双证明双备案周检测”制度。

  13、凡是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商场超市,一律实行专区专柜销售、消费者实名登记购买;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内部食堂和酒店不得提供进口冷链生食。

  14、对进口货物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加强运输环节排查消杀,加大对外地来宿物品抽检力度。未经核酸检测合格和全面消毒,不得擅自销售。

  五、加强春运防控

  15、一律停运宿州来往和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业务。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载客量。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实行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巡查监督岗,由专人负责检查、提醒场站内所有人员落实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每日两次对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落实健康监测制度。

  16、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做好进站、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开展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查验。

    六、加强校园防控 

  17、倡导市内中小学师生假期不离开省内,倡导家住中高风险地区高校师生原则上假期不回家,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相关学校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各类生活保障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 

  18、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高校要安排师生员工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留校学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为其制定“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并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员工寒假生活,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学校应要求师生员工在寒假期间一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异常情况,立即就医并报告所在班级辅导员或学校联系人,并追踪其诊疗情况;要求返校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培训机构要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19、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对口协作,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指导员、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

  七、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20、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车站码头、影院、KTV、酒吧、殡仪馆、教育机构等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提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21、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实名登记、上传信息。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22、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预约制度,落实戴口罩、测体温和扫“安康码”措施,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景区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八、压实防控工作责任 

  23、各地政府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等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利的传统服务方式,做好隔离场所等规范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 

  24、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守住疫情防控网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25、各地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强化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各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必须每天滚动播放(播出)“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等内容。医院、宾馆、餐厅、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等途径,每天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诚挚希望广大市民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拒不执行各级政府依法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行为的,将严肃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纪严于法的原则,先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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