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为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各类学校提升源头防控能力、本质安全水平,及时发现整改、防范化解各类影响校车安全的风险隐患,切实守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严防各类校车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摸清全市校车安全管理情况,集中整治校车突出隐患问题,开展贴合实际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各地各部门和各类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避免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专项行动按照“以县(区)为主、市级复查”原则,各地教育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开展。在县(区)级层面上,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落实情况,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以及拉网式排查校车运营安全隐患和严查并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在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问题的同时,要同步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在市级层面上,主要检查县(区)是否落实有关工作制度和相关措施。市教体局牵头负责建立动态督查机制,构建“四维督查”体系,联合督查、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等部门,以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名义开展专项督导督查。
专项行动要求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线,全面摸清校车(包括品牌、型号、使用时间、核载人数等)、校车运营企业、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行车线路、乘车学生人数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地教育部门要牵头会同宣传、应急管理、消防、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工会、科技、地震等部门,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上好“安全公开课”。(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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