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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2-12-30 10:34:00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程洁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2月29日(周四),宿州市政府新闻办在市规划馆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宿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冉昊到会,向大家发布宿州市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经过全市民政干部职工的持续奋斗和不懈努力,截至2022年11月,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7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4万人,农村低保23.3万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约12.2亿元,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8万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约2.1亿元,发起临时救助223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补助金约899.7万元。其中53613名残疾人,41851名因病致贫人员,10989名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支出型困难户纳入低保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困难群众获得感极大增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向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合格的民政答卷。

  第一,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稳定性。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实施“低保渐退”政策,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确保脱贫稳定。

  二是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通知要求,集中整治“脱保”“漏保”、保障不及时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为重点,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及时落实救助政策,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规模性返贫。

  三是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2022年农村低保标准比2021年增长4.55% ,城镇低保标准比2021年增长7.1%,同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且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60%。2022年7月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707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69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687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890元/人/月,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第二,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点举措》,部署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工作计划,为实现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目标,搭建宿州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各类救助数据汇聚,通过“宿州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微信小程序宣传推广应用,全市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申请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拓宽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渠道,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并救助。

  二是依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点举措》,修订完善低保、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制度规定,出台《宿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宿州市困难群众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综合施策托底救助机制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措施。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推进“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完善购买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险等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第三,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一是准确把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对象和范围。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及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并下发了工作指南。

  二是全面摸排核实低收入人口情况和底数。开展摸底排查,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广泛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进村入户,把低收入人口全部找出来,纳入监测范围。

  三是推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建设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依托平台和数据库密切关注低收入人口情况变化,及时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并作出研判提示,逐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

  第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为民服务”走深走实

  市民政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和宿州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低保、特困等待遇,用实际行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全面推进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要求,将原来由县区民政局承担的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全部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明确主体责任,优化救助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救助效率,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更规范的服务。为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服务能力薄弱问题,进一步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二是推行居住地申请办理。从2022年4月15日起,具有本市户籍,长期不在户籍地县(区)居住,在非户籍地县(区)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城乡困难群众,可根据困难情形,向居住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社会救助。

  下一步,全市民政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困难群众常态化主动发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创新优化救助服务方式,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底线,持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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