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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6-08-13 17:24:52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刘一沫

  8月13日,宿州市政府新闻办在市规划馆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清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赵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李永到会,向大家介绍宿州市2026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今年以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于4月、7月两次优化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为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解读相关政策,下面,我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情况介绍如下:

  一、政策出台总体背景

  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走深走实,聚焦群众住房民生需求,充分释放公积金惠民效能,更好保障居民刚性住房需求、满足改善性住房诉求,推动宿州市住房保障从“有房住”向“住得好”提质升级,结合宿州本地实际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阶段推出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优化升级举措,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放大惠民红利。

  二、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此次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覆盖贷款、购房、民生保障、住房提质等多个场景,从降低贷款门槛、放宽提取条件,到新增装修、物业费提取场景,目的就是让住房公积金真正惠及民生、服务安居,切实提升全市缴存职工的居住幸福感和获得感。

  首先是今年4月落地实施的四项优化政策,重点在贷款、提取和民生方面做了升级。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降低了改善型住房的贷款门槛。职工家庭只要结清过往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时,即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充分减轻改善型购房群体的压力,这项惠民举措暂定执行一年,有购房计划的市民可以重点关注、合理规划。

  在购房提取方面,新增了两项提取场景,同时延长了提取时限。一方面,市民缴纳自住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契税,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缓解大家购房后的缴费压力;另一方面,将购房公积金提取期限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5年,同时支持职工分年度分次提取,不用集中一次性提取,资金使用更加灵活,更贴合普通家庭的收支节奏。

  在民生保障方面,进一步扩容了重大疾病困难提取政策的覆盖范围。增加一年内累计自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以上的其他重大疾病提取,切实为困难家庭减负纾困。

  其次是今年7月再次加码惠民政策,为持续提升群众居住品质,新增两项贴合市民日常居住需求的公积金提取新政,真正让公积金“活起来、用起来”,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第一项是自住住房装修可提取公积金。很多市民关心的住房装修公积金提取问题,如今正式落地。只要缴存人及配偶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就可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

  第二项是自住住房物业费可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缴纳宿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用,均可依规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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