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宿州市政府新闻办在市规划馆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宿州市医保局三级调研员赵德宽,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科长王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谢逸群到会,向大家介绍宿州市2026年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全民参保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底线。今天,宿州市召开2026年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全面启动2026年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同步开展2027年度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宣传、征缴动员各项工作。
本次宣传月主题为“中国医保,一生守护”,坚持“政策公开、宣传下沉、精准动员、全民覆盖”工作导向,紧密联动2026年10月至2027年1月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全面普及医保法律法规、参保义务、缴费标准、待遇政策及便民服务举措。通过集中宣传,破除群众“侥幸参保、断保续保、选择性参保”误区,引导群众树立“早参保、不断保、连续保、稳保障”的参保理念,持续营造“人人参保、人人受益、互助共济、共建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2027年度居民参保征缴核心政策
2027年度城乡居民参保政策总体保持平稳延续、稳中提质,核心可概括为“两不变、两优化”,最大程度稳定群众预期、兜牢民生底线。
(一)两项政策保持稳定
一是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普通居民个人缴费继续执行400元/人,不增加群众缴费负担;财政补助持续提标,人均财政补助由700元提高至724元,年度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124元,制度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二是重点困难群体兜底资助政策总体不变。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400元、个人零缴费;低保对象定额资助340元、个人缴费60元,困难群众兜底标准保持稳定。
(二)两项政策精准优化
一是困难群众政策精准调整。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年度定额资助标准为220元,个人缴费180元,更加贴合动态帮扶工作要求。
二是参保时段与待遇享受更加细化规范。集中缴费期内实行分段待遇享受:2026年12月31日前缴费,2027年1月1日起全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2027年1月1日至1月31日缴费,缴费次日即可享受待遇;2027年2月1日后缴费,设置不少于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报销,规范随意断保、逾期参保行为。
三、当前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全市宣传月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市县两级同步启动集中宣传和征缴工作,线上线下一体发力、同步推进。
线上打造特色宣传矩阵。依托“宿州医保”官方平台常态化推送权威政策、科普问答、办事指南;创新推广医保主题视频彩铃、精准短信推送、朋友圈定向宣传,变被动宣传为常态浸润式传播。
线下构建全域宣传场景。全覆盖利用商圈大屏、公交载体、社区公告栏、医药机构网点等阵地,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海报标语;通过宣传品发放、现场咨询、入户宣讲、网格动员,提升全民参保宣传氛围。
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明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医保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全民参与、互助共济。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以本次集中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做实做细全民参保、精准扩面各项工作,切实把民生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持续增强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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