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快速推进贫困县退出民政社保兜底及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各县区均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我市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市民政部门积极将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让一个人掉队。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76521人,其中扶贫对象168587人,低保覆盖面为5.29%;埇桥区、灵璧县城乡低保标准均为560元/人·月(6720元/人·年),砀山县、萧县、泗县农村低保标准均为345元/人·月(4150元/人·年),均超额完成省厅规定的目标要求。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超标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4324人,其中集中供养1830人,集中供养率为42%;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及护理型床位占比超额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养老床位4720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38张、完成全年43.3张任务;拥有护理床位18966张,占所有养老床位比例为40.2%,完成年度26%的目标任务。
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实现100%。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并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152482人,筹集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574.32万元。其中,保障1-4级困难残疾人80581人,发放生活补贴5278.44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71901人,发放护理补贴4295.5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均实现100%,完成年度任务。 (刘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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