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展示全省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风采和公仆本色,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省委决定,评选表彰第七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在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初审、复审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省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了30名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个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公示电话:0551—12380
传真:0551—62609438
举报网站:http://ah12380.gov.cn
来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综合考核办(考核奖惩处),邮政编码:230091。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5日
第七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拟表彰对象(宿州)
戴红梅,女,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砀山县葛集镇党委书记。
陈海涛,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
马志顺,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网信办网络执法督查处一级调研员,灵璧县娄庄镇汴河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宿州)
中共泗县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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