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下达首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363万元,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此次下达的首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19763万元、以工代赈任务方向600万元。下一步,市财政将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作用,加强系统数据分析,督促县区及时处理监控预警疑点,确保资金使用更精准、更高效、更透明、更安全。同时,加强衔接资金支出调度,定期督促县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邹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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