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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收益将全部用于农业农村

  • 2020-05-08 05:25
  • 来源: 安徽日报
  • 作者: 史力

  5月6日,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在合肥市长丰县、肥西县等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省级试点示范。按方案,试点中将构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规范化流转交易平台,打造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农产品加工仓储基地、田园综合体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中将探索建立闲置宅基地“三权分置”,适度放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使用权。鼓励试点单位探索建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转。突出服务乡村振兴,确保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业农村。目前18个县(市、区)已普遍成立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试点示范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精心拟制实施方案。鼓励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新业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变“死资产”为“活资产”,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据省农业农村厅出台的相关意见,试点必须严守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和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试点单位必须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这18个县(市、区)为:合肥市长丰县、肥西县、淮北市杜集区、亳州市谯城区、宿州市泗县、蚌埠市禹会区、阜阳市界首市、淮南市八公山区、滁州市南谯区、六安市叶集区、马鞍山市当涂县、芜湖市芜湖县、宣城市绩溪县、铜陵市铜官区、池州市东至县、安庆市桐城市、黄山市歙县、休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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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3-25 06: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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