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皖外事委办﹝2020﹞13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拟认定的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外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0551—62703522 62703547
省委外办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第一批国际交流合作基地拟认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1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
2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3 | 安徽博物院 |
4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
5 | 安徽池州九华山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 |
6 | 安徽再芬黄梅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
7 | 安徽大学 |
8 |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 | 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0 | 龙子湖文化产业园(古民居博览园) |
11 | 寿县博物馆 |
12 | 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村民委员会 |
13 | 中国宣纸文化园 |
14 | 天柱山风景区 |
15 | 合肥工业大学 |
16 | 安徽师范大学 |
17 | 合肥学院 |
18 |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9 | 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 |
20 |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21 | 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 |
22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23 | 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 |
24 | 安徽省祁门蛇伤研究所 |
25 | 安徽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
26 |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