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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1 08:33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根据《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皖外事委办﹝2020﹞13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拟认定的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外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0551—62703522  62703547

  省委外办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第一批国际交流合作基地拟认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3

  安徽博物院

  4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5

  安徽池州九华山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

  6

  安徽再芬黄梅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7

  安徽大学

  8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

  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0

  龙子湖文化产业园(古民居博览园)

  11

  寿县博物馆

  12

  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村民委员会

  13

  中国宣纸文化园

  14

  天柱山风景区

  15

  合肥工业大学

  16

  安徽师范大学

  17

  合肥学院

  18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9

  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

  20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21

  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

  22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3

  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

  24

  安徽省祁门蛇伤研究所

  25

  安徽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26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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