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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8 01:26
  •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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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我建议在教师、护士资格考试中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学历待遇。”今年,安徽省政协委员、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刘晓燕重点关注技工教育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相继印发,明确规定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目前教育部门主管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有中专、大专、本科等学历,在落实各项待遇方面基本上没有大的障碍。”刘晓燕介绍,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因为没有此类学历,在落实就业待遇方面存在一些制度障碍。

  目前安徽省共有92所技工院校,在校生达18.4万人。为解决技工院校毕业生公平待遇问题,人社部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安徽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考试、职称评审以及人才落户,均可按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执行,同等享受职业院校毕业生相应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待遇问题,也正在解决之中。

  然而技工院校幼儿教育、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在参加幼儿教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却存在障碍,没有报名考试的资格,与幼儿师范学校、卫生学校或其他职业院校毕业生存在明显的待遇差距。“技工院校学生只能通过成人学历教育方式取得相关学历证书,才能参加幼儿教师、护士资格考试,或者只能从事保育员、护理员。”刘晓燕表示,技工院校、学生及家长对这一问题反映比较强烈。

  为了保障全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公平就业待遇,她建议有关部门按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文件精神,在组织教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将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纳入报名范围,允许其获得考试资格,以切实解决技工院校毕业生公平就业面临的制度障碍。(记者 徐慧冬)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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