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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02 05:15
  • 来源: 安徽日报
  • 作者: 夏胜为

  ◎16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

  ◎皖北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大于皖南

  记者7月28日从省大气办获悉,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出炉。全省1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1.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呈现南北差异和市县差异,皖北改善幅度大于皖南,沿江地区部分县(市)空气质量差于所在城市。

  城市空气质量方面,PM2.5平均浓度绝对值由高到低的前三个城市是阜阳、淮南、宿州,浓度值分别为50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绝对值由低到高的前三个城市是黄山、池州、宣城,浓度值分别为22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12个城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其中亳州和淮北降幅明显,分别同比下降24.1%和16.7%。

  优良天数比率由低到高的前三个城市是淮南、宿州、阜阳,分别为71.3%、72.9%、73.5%,由高到低的前三个城市是黄山、宣城、铜陵,分别为99.4%、90.5%、89.5%。亳州、淮北、宿州、阜阳、六安5个城市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其余11个城市同比下降,其中池州、滁州、芜湖3个市分别同比下降7.8个百分点、6.2个百分点、5.6个百分点。

  7个城市臭氧浓度同比下降,其中黄山和淮北降幅明显,分别同比下降11.7%和6.9%;8个城市臭氧浓度同比不降反升;1个城市臭氧浓度同比持平。

  县(市)空气质量方面,全省县(市)PM2.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2.6%,与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相当。

  省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市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攻坚行动,采取措施严控各类污染物排放,尤其是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指标恶化的县(市)更要加大“五控”力度,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开好局。

编辑: 王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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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4-17 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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