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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8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沈素琍

  • 2022-01-25 05:55
  • 来源: 安徽日报
  • 作者: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自觉履行“两个坚持”“两个更大”的时代使命,突出围绕发挥制度优势、打造“三地一区”等担当尽责,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坚定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思想认识、履职实践、制度保障等各方面,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言行一致做到“两个维护”。

  抓学习固根本。围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采取集体研学、专题讲座、分层培训等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学细悟;通过深入基层宣讲、组织座谈交流、开展征文活动等途径,促进全省各级人大干部和代表齐学共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43次、讲党课38次,深化对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认识理解,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加强了理论武装,增强了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自觉,提升了为民履职的思想境界,强化了服务大局的历史主动,始终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在哪里,人大履职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重实干勇争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及省委具体部署落到实处。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33项工作。落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29项举措。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16项重点任务。务实创新履职行权,拉高标杆,实干争先,一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在省级人大率先制定了创新型省份建设、林长制等条例,在制定修改经济、惠民、弘德等法规中作出一系列创制性规定,首次听审科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支撑;立足红色资源大省实际,高质高效出台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取得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制度性成果等,为安徽工作在全国争先进位贡献了人大力量。

  强机制聚合力。创建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载体,走好网上网下群众路线,拓展联系代表和群众的渠道,持续推进全省8813个代表联络活动室建设,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

  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修改我省选举实施细则,就调整13个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重新确定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作出4项决定,进一步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广大代表和群众积极投身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火热实践,奋进的力量充分凝聚,人大制度的显著优势得到更好发挥。

  二、守正创新推进立法,有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助力社会高效能治理,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年立改废法规28件、审议11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52件,是本届以来立法件数、审查件数最多的一年;同时,批准了设区的市法规26件。

  加快推进“三地一区”建设立法。着眼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制定了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等,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把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围绕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制定了大数据发展条例,更好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初审了地方金融条例草案,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聚焦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集成我省改革试点经验,集中力量推进自贸区等立法,促进自贸区制度型开放和高质量建设。紧扣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制定了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改了实施固废法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议了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等,助推我省打造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升级版。在专题调研、审议报告的基础上,制定了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全面发挥这一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加强民生事业法治保障。适应疫情防控所需,接续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立法调研,修改了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制定了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引才用才和就业创业。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完善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审议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草案,以法治引领规范乡村“五大振兴”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审议了养老服务、教育督导、公共图书馆等法规草案。统筹推进我省法规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了与民法典不一致的9件法规。

  拓宽社会治理立法视野。应社会治理之需,注重在扩展、延伸、覆盖上下功夫,多角度切入相关领域立法。制定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提高奖励标准,细化保障措施。修改了物业管理条例,针对群众关注的小区公共收益、加装电梯等问题,作出新的规范。修改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调整完善监管职责,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制度。审议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支持建设“轨道上的安徽”。对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等,开展了调研论证。

  常委会坚持创造性开展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在修改无线电管理条例中,探索建立了专委会与政府部门立法会商机制。选择部分重要立法事项组织第三方评估、开展论证咨询,增强了法规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更多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制定或指导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文书档案保护、黄梅戏保护传承等法规。推进全省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增强了备案审查能力。

  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依法指导设区的市立法,加强和改进法规审查批准工作。统筹协调各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提前介入起草修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准确表述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共提出420条修改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审查质量。

  三、聚力增效强化监督,依法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全面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等国家战略,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全年共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24次,选择省政府7个组成部门向常委会书面报告了年度工作。

  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重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发展、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听审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检查专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先进制造业、会展经济发展等情况,支持政府增强发展新动能、厚植发展新优势,实现经济提质扩量增效。深度研究自贸区建设并审议有关报告,促进自贸区狠抓制度创新、加快能级提升,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改革开放中,发挥先导作用。连续第四年监督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配合国家考核。首次审议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保情况报告,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深入长江安徽段实地督察。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就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提出意见建议,以更大法治力量守护安徽好山好水。

  促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着眼于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报告,结合开展专题调研,督办代表建议,支持政府及有关方面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着力打造乡村全面振兴安徽样板。高度关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首次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报告,支持监察机关聚焦民生领域“微腐败”、乡村治理等,强化监督检查。审议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支持政府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开展消防执法检查,促进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推动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助力高水平法治安徽建设。紧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环节,开展监督工作,深化依法治省实践。 围绕公路安全、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保障、残疾人保障等,开展执法调研,督促执法主体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审议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情况报告,促进审判机关严格执行民法典,突出加强重点领域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优化安徽营商安商良好法治环境。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推动司法机关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审议全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依法作出“八五”普法决议,精选主题开展“江淮普法行”,支持打造“徽风皖韵”法治文化品牌,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常委会持续探索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的新路径。认真担起党中央赋予人大监督新的职责,制定实施强化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方案,督促加强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试点开展专委会审查对口联系部门预算草案。对照法条、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创建前期暗查、随机抽查、专家协查、问卷调查“四查结合”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列入清单、逐项督促整改。

  四、依法决定和任免,提高人大议事决策质量

  紧扣大局决定重大事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作出10项决定决议。落实全国人大及省委部署的深改任务,依法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先后两次及时作出决议,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为我省完成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发行任务提供了法治保障。依据契税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与沪苏浙人大同步作出“长江禁捕”法规性决定,联动开展执行情况监督,进一步增强了三省一市推进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合力。

  规范严谨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常委会在审议重要任免事项时,加强政治引领,统一思想认识,圆满完成106人次人事任免。修改完善我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创新任后监督机制,结合听审专项工作报告的安排,确定述职人员范围,组织118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促进被任命干部尊崇宪法、厉行法治、勤政廉政。

  五、优化代表履职服务,支持代表更好担当作为

  一以贯之尊重、依靠、联系和服务代表,更加细致地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创新平台、拓展阵地、完善机制,促进代表强化政治担当、倾心为民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密切与代表和群众多层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在基层的省人大代表894人次,例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1318人次,是历年最多的。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和定向性联络。更多搭建代表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专门推出6项硬实举措,组织全省近11万名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地为群众办实事。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以强烈的为民情怀走基层、解民忧、纾民困,走访调研10682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670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2066个,充分展现了为民初心。党史学习教育官网等对相关特色做法作了报道。

  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创新完善交、办、督贯通机制,全年共交办督办132件议案、1265件建议,均创历史新高。首次实行监委和“两院”负责人领办建议。首次对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各机构重点督办、“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领办的54件建议,分单位分层级列出6张清单,督促承办单位办细办实、限期对账销号。主任会议成员创新督办方式,带领提出建议的代表,深入基层调研交流、实地督办,推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促进科技创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扶持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等建议高质量办理,更好做到了民呼我应、办有成果。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培训方式,竭力为代表学习提供方便,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专题讲座视频,组织代表线上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等。每季度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让代表更多知情知政。安排代表参加长三角地区人大专题培训,增进了解,取长补短。组织代表围绕新能源、硅基等新兴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实施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多种方式推进履职公开,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发挥作用。

  全力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支持和引导代表高站位履行职责,从“十四五”至更长时期发展考量、从安徽履行好国家使命出发,建真言、支实招。去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代表们共提出18件议案、442件建议,总量为本届最高,其中支持区域科创中心建设、合肥区域枢纽机场改扩建、淠史杭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等建议,被直接吸纳到国家规划纲要中,为我省实施国家战略、更好赶超奋进发挥了重要作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参学参训、座谈交流、列席常委会会议,围绕经济发展、污染防治、“长江禁捕”和提升职教质量等调研视察,取得了更多履职成果。

  六、上下联动强基固本,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对标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对地方人大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为担好政治责任、法定职责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纵深推进自身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专委会分党组工作规则、预算审查监督等32项制度,支持纪检监察组建立与机关党组沟通协调、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机制。自觉坚守人民情怀,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始终保持务实作风,先后组织73项调研,一些调研成果已转化为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政策举措。充分发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的作用。

  持续提高机关效能。推进全省人大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打造“智慧人大”。调整机关机构设置,优化服务职能配置,新设立法研究中心。多种方式开展干部培训,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坚持实干导向,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驻村工作队、助力强村富民。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多项工作在全国、全省考评中受到表彰。

  丰富拓展协同协作。聚焦长三角“当好经济压舱石、发展动力源、改革试验田”目标要求,承办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研究提出11项协作重点,与沪苏浙人大同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多层面组织各市人大交流履职经验,提出务实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增强生机活力。

  一年来,常委会在全球疫情持续的情况下,积极拓展线上对外交流渠道,与外国友好省州议会保持书信往来。围绕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作用、进一步汇集侨智、加强外教管理等开展调研,助力安徽更高水平开放。推进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修改工作,开展华侨权益保护立法调研,听审侨务工作报告,引导更多侨务资源服务安徽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落实全国人大部署要求和交办的35项任务,主动对接重点工作安排,配合开展了固废污染防治、中医药执法检查,民族工作、社会救助、知识产权审判等专题调研,协助征求了对地方组织法、安全生产法、职业教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草案的意见,为支持全国人大的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深入贯彻中央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的结果,凝结着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一年来的工作,得到了省“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各市及基层人大、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一年来的履职实践,认真分析地方人大面临的新形势,我们深切感到,对标新时代地方人大使命任务,立法保障和推动安徽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小事的监督,仍需进一步推深做实;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我们将立足新起点、锚定新目标,解放思想,善作善成,奋力实现人大工作新发展。


  2022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我省正处在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人大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两个确立”的政治基石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为我省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实践要求,更加善于运用人大制度这一重要载体,更好发挥人大作为主要民主渠道的特点优势,紧扣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各环节,立足地方人大职能,用好长期坚持的“大学习、大调研、大建设”成果,采取新举措、构建新机制,把全省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加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进一步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创新常委会与群众和代表联系方式、丰富联系内容,邀请更多的基层代表参加常委会、专委会活动,更好发挥人大门户网站、代表联络活动室、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信访等“民意直通车”的作用,保证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完善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坚持在审议法规案和专项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前,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健全群众和代表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机制,使履职过程和结果都充分体现人民意愿和利益。

  二、着力强化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法治保障

  始终坚持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发挥人大主导、审议把关作用,更加注重法法衔接、法规与政策规章之间的协调,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主动适应立法需求多、要求高的新形势,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以更加完善的法治,引领推动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实现立法的政治、法治、社会效果最大化。深化与沪苏浙人大立法协同协作。指导设区的市人大更加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彰显地方特色。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法规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指导立法研究中心加强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切实发挥立法辅助作用。

  全年计划安排审议法规案38件,其中继续审议12件、初次审议26件;预备审议9件,调研论证33件。强化打造“三地一区”的法规制度供给,制定、修改自贸区、科技进步、质量促进、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电力法办法等。立法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制定、修改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加强社会治理立法,制定、修改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消防条例等。对外商投资、安全生产、征兵工作、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等法规的制定、修改,加快调研论证。进一步集中清理与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的法规。就居民服务“一卡通”立法等,与沪苏浙人大协同协作。

  三、聚焦中心工作精准务实开展监督

  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围绕打造“三地一区”、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统筹运用法定方式开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探索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再监督”,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一督到底、督必落地。选择重点议题,与市县人大联动监督,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

  全年计划安排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7项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安全生产、民族工作等专项报告。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方面的报告。审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指导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长江保护、老年教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继续实施省政府组成部门书面报告年度工作。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有计划地开展年度述职。推动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报告全覆盖。

  四、支持代表创造为民履职新业绩

  围绕代表能力的提升,优化服务保障、强化管理监督,更好发挥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作用。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小组渠道,常态化开展代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统筹抓好代表调研视察、跨区域考察和小组活动。把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融入代表建议交、办、督全过程,完善重点督办领办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兑现承诺解决的事项。对本届以来优秀议案建议及办理工作进行评选表彰。继续开展线上线下代表培训,指导开展新一届代表初任培训,促进代表提高能力本领、一心为民履职、担当社会责任。健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引导代表正确认识角色定位、职责使命和行权方式,通过人大渠道向党和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依托主流媒体、用好常委会机关传播工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励代表更加出色执行职务、更好展现时代风采。

  五、奋力开创“四个机关”建设新局面

  切实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为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任务,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充分彰显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扛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勇于自我革命,讲大局、严履职、强党建、善作为。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协助省委督查各地贯彻情况,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实现新提升。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及时修改我省执行地方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健全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扎实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更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要求。统筹推进外事、侨务、宣传、调研、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履职及机关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磨砺,促进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工作本领,更好干事担事,全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安徽发展前景壮阔,人大代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不断开辟人大工作新境界,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同彰法治之力,继续实干争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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