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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8 05:07
  • 来源: 安徽日报
  • 作者: 夏胜为

  记者5月27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启动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分两批对4个省辖市、2个省直部门和2家省属企业开展例行督察。

  督察对象中,4个省辖市分别是阜阳市、淮南市、宿州市、淮北市;2个省直部门是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家省属企业是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批督察将于本月底陆续实现进驻,对设区的市开展例行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坚持严的基调、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效果导向,坚持督察为民、群众导向”的原则开展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等,并根据督察对象特点,做到各有侧重。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延伸和补充。我省是全国最早探索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省份之一。 2016年至201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对省辖市两轮省级督察全覆盖。 2020年,我省拓展督察方式,聚焦蓝天保卫战、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以及“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等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对6个市开展专项督察。 2021年,我省纵深推进省级督察,在全国实现三个“率先”,率先以省级督察形式对4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率先对4家省属企业开展例行督察,率先对3家省直部门开展例行督察。去年,我省省级督察做法,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编发专刊向全国推广。(记者 夏胜为)

编辑: 陈邦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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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4-17 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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