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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8 01:46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檀美玲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9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省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拥军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林业发布会.JPG


  李拥军介绍,《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全省集体林改再出发、建新功,推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安徽味”的干货多,“含金量”“含新量”十足。

  聚焦“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林改“四问”,《实施方案》明确8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改革,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解决林权碎片化问题;提升森林经营水平,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有效提高森林质量;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林权管理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针对农民关切的林木采伐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森林经营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对经营主体一次性下达5年林木采伐限额且据此审批。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并对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放宽至不超过30立方米的,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采伐管理更科学、更灵活,给予林业经营者更多便利、更大自主权。

  在加大林业产业政策扶持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支持“以竹代塑”,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对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容积率的林产品加工类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以林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林业大市、林业大县开展公益林分类补偿试点,探索实行差异化林业生态补偿。并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林草碳汇模型及参数,推动碳汇林建设,制定全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

  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开展“党建引领·码上办”涉林贷款、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开发木本油料、毛竹、林下经济等涉林、宜林专属金融产品。支持保险机构推行“林长制护林保”,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对接行动,推广毛竹目标价格、油茶等特色林业保险,试点开发森林和湿地碳汇保险、林业气象指数保险等创新险种。

  下一步,全省林业部门将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精心谋划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安徽“特色动作”,聚焦“森林经营、国有+集体、林票+碳票”等领域重点突破,加快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记者 檀美玲 许梦宇)

编辑: 刘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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