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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4 06:08
  • 来源: 安徽日报
  • 作者: 李浩

  记者10月23日从安徽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随改革发展急需、紧贴人民群众期盼、紧扣法律规定质效、紧抓地方特色,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共制定和修改法规24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29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我省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安徽“三地一区”的战略定位,制定和修改法规49件。贯彻党中央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部署,在全国率先制定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我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指导16个市出台相关法规,推动构建贯通联动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全国首件省级林长制法规,总结全国首创改革经验,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制定全国首件商会条例,就商会承接政府公共职能、服务民营经济进行探索,获评“新时代加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事件”。

  人民群众期盼什么、立法就跟进什么。我省制定和修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家庭教育、学校安全、教育督导等法规,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制定和修改就业促进、劳动保障、养老服务及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法规,维护合法权益,以良法促进人民安居乐业。

  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和价值所在。我省立足安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科技创新、先进产业、人才数字优势和国家四大发展战略叠加优势,在全国率先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立法引领创新型省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与此同时,深刻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不重复照抄上位法,有几条立几条、管用几条制定几条,使地方立法更务实、更接地气、更管用。无论是省本级,还是设区的市,“小快灵”立法均占新制定法规的30%,突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有效解决法律实施“最后一公里”问题。(记者 李浩)

编辑: 陈邦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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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2-05 05: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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