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在合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何树山、韩军、魏晓明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部署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五大任务”,聚焦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区域开放发展环境营造等领域,加快制定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条例,开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联动执法检查,完成今年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确定的重点任务,与沪苏浙人大同步开展《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联动监督,持续加强与沪苏浙人大的协同协作,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成效。立足人大职能,找准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着力点,围绕推动区域创新链融合、沿江产业布局转移、提升流域防灾减灾能力等重点任务,加快制定实施长江保护法办法,持续跟进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和审议意见落实,以法治之力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制定修改实施外商投资法办法、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为我省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更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我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我省优化涉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深入推动全省种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决定将上述审议意见书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督促抓好落实。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人民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上述意见和省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确定省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23年度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个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其他省政府组成部门向省人大有关专委会书面报告。
会议研究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建议议程和召开时间有关事宜。(记者 范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