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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0 11:09
摘要

  男子李某偶遇窃贼拉车门盗窃,不仅没有报警却有样学样,竟然也模仿该窃贼干起了拉车门盗窃的勾当。

  男子李某无工作,没有稳定经济收入,一次深夜散步偶然看见有人在小区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他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在一旁观察,看对方是怎样拉车门盗窃的。而后他有样学样,也干起了同样的勾当。李某多次深夜出门,用兜帽和口罩予以伪装,在各小区不停的拉车门进行盗窃车内财物,从2020年1月至4月先后6次盗窃车内财物,共计人民币7347元。

  2020年11月6日铜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盗窃一案提起公诉,李某归案后认罪认罚且其家属积极退赔所有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再结合其是初犯,同年11月18日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李某当庭表示已找到工作,会通过自己努力赚钱,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金敏川 吴彬)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金敏川 吴彬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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