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2 09:24
摘要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我市明确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式充电政策。 据悉,我市明确建设条件:对居民住宅小区内集中设置的6个及以上充电插座,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充电设施经营者可向当地电网企业申请执行居民生活合表电价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明确收费政策:按充电时长或充电实际功耗向用户收取充电综合服务费用(含电费和服务费),具体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并实行明码标价;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相应分类电价。 同时,稳定经营者投资预期,鼓励居民小区产权人与经营者签署3年以上长期合作协议,物业服务人除据实收取电费外,可不收或少收管理费用,对住宅小区入住率50%及以上的,鼓励按每台设备不高于360元/年收取管理费用,入住率50%以下的,鼓励按每台设备不高于180元/年收取管理费用。 来源:铜陵新闻网 作者:
朱敏
编辑:褚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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