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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1-01-19 09:55:03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董文庭   编辑:许小毅

  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一男子杨某在私人鱼塘钓鱼,结果鱼没钓到却被塘主殴打致轻伤。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顺安派出所依法对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孙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12月11日上午,顺安镇一男子杨某闲来无事找到一处鱼塘钓鱼,才刚钓了十分钟左右,远处有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手持棍棒向着鱼塘走了过来,见对方的架势杨某这才醒悟该鱼塘是有主的,于是急忙收拾渔具离开,而鱼塘主人没有放过杨某的打算,一边喝止杨某站着,一边迅速追赶,杨某见无法离开只好停下,鱼塘主人一过来就对杨某一边谩骂一边用携带的棍棒朝身上杨某殴打,当场将杨某打倒在地。

  接警后,顺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一男子指着躺在地上的男子说:“他偷钓我鱼塘里的鱼。”躺在地上的男子手捂着肋处发出呻吟声,像似伤情很重。民警见状,立即安排人员将受伤男子送到医院治疗,同时开展调查。通过调查,原来受伤男子杨某在手拿棍棒的男子孙某家鱼塘钓鱼,孙某发现后用棍棒将杨某当场打倒在地。经诊断,杨某右肋三根肋骨被打骨折。后经鉴定,杨某伤情属轻伤二级。孙某自知打伤他人违法,主动赔偿了杨某医药费40000元钱。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孙某如实交待了自己用棍棒殴打杨某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孙某称自家塘里鱼好像变少了怀疑被偷,当天正好看到杨某在其家鱼塘垂钓,防止杨某逃跑,冲上去就用棍棒将杨某打倒在地。

  目前,顺安派出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通讯员 董文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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