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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9 08:52:39   来源:铜陵日报    作者:王巍 杨竹青   编辑:南芳

  日前,铜陵市印发《铜陵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垃圾分类管理、打造无废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随着海螺和上峰水泥生活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项目陆续投入运营,铜陵市已建成覆盖厨余、其他、有害、可回收以及大件垃圾的终端处理体系。但铜陵市垃圾分类工作依然存在短板,全市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尚不健全,市民的主动参与意识和分类率还有待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等,都是目前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铜陵市重视以法治方式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力求通过立法的引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继2018年9月1日公布施行市政府规章《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之后,近日又连续出台两部政府规章,系统规范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管理的主要环节,明确市、县(区)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对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置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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