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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供给和安全保障防线

   2022-05-17 16:22:19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毛振楠   编辑:褚云梅

  近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开展疫苗储存运输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疫苗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自今年5月起至年底,对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疫苗接种的医疗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储存和运输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该市疫苗质量监管规范化可持续化。

  该市按照《疫苗管理法》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 版)》的规定,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接种单位(以下简称“疫苗使用单位”)依职责落实疫苗质量管理责任,强化冷链保障和追溯管理,重点检查疫苗采购供应渠道是否合法、接收手续是否完备、储存运输全过程温度是否达标、储存运输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等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在疫苗流通环节加强质量监管,该局督促疫苗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清单》开展自查自纠,监管部门帮助疫苗使用单位健全疫苗流通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铜陵市“三医联动”机制优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积极探索监管资源共享举措,充分利用信息化增加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针对性,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该局明确,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苗采购、供应、分发、接种及信息化追溯等内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疫苗储存、运输、追溯、异常反应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市级疾控机构疫苗质量的监督检查,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县(区)疾控机构、疫苗使用单位(含新冠病毒疫苗暂时存储点、临时接种点)的监督检查,检查按照《疫苗流通监管工作程序》进行,确保持续合规。市级监管部门将根据情况对县(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督导。

  同时,加强风险研判,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疫苗储存、运输及使用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结合药械流通风险会商工作,定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具有典型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严防疫苗监督管理工作中区域性、系统性、潜规则性风险的发生。(记者 毛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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