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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失信名单显威力 多年欠款主动还

2021-04-16 17:05 王晗生

  4月12日上午,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芜湖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电话。电话里赵某表示已经将欠款2万元汇入法院冻结账户,申请法院直接扣划,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除。

  原来,申请人方某与被执行人芜湖某公司是供应柴油业务关系。2020年6月30日前,因双方有业务往来,没有结清全部货款,余款25000元由赵某签字,出具了一张欠条。申请人多次向芜湖某公司讨要,其均以“公司有困难”为由分文未付。后方某将该公司起诉至弋江区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该公司支付方某货款5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芜湖某公司尚欠方某柴油货款20000元,从2020年10月起,每月底前还款5000元,至2021年1月31日前还清。调解书生效后,芜湖某公司仍未还款,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公司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但该公司仍未还款。法官当即决定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被纳入名单后,唯有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才能从失信名单中撤除,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申请人方某到法院领款时,激动的表示自己要了3年都没有追要到的欠款,没想到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这么快就拿到了。

  被执行人被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不仅在贷款办理、信用卡申办等方面被限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也将会受到信用惩戒。同时,还会被禁止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车票、高铁等。当发现与自己往来的人是失信被执行人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与失信人发生业务资金往来,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王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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