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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2-11-24 10:01:05   来源:大江晚报    作者:记者 芮娟 实习生 李雪怡   编辑:贾良月

  “真是太方便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近日,通过“带押过户”的方式,申请转移登记并当场拿到了新购厂房不动产权证书的芜湖市某塑料制品公司相关负责人连连称赞。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抵押的房屋可以转让”、“转让抵押财产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相关规定,去年,芜湖市自规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银保监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抵押不动产转让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带押过户”业务。同时,结合芜湖本地实际,对此类情况中出现抵押人死亡、婚姻关系变化等特殊情况的,直接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实时告知抵押权人。今年,市自规局又会同多部门,深入对接各金融机构,将“带押过户”这项制度创新向企业延伸,以有效化解企业和个人以往因需解押借贷资金“过桥”的负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创优营商环境。

  芜湖市某塑料制品公司就是“带押过户”制度的受益企业。今年10月,该公司购买了一处在抵押状态的工业厂房。为确保交易安全,特意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并表达了办理“带押过户”业务的愿望。对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对接卖方贷款银行,召开会议协调银行做好相关为企服务工作,通过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等方式,在确保不对银行抵押权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卖方贷款银行同意买卖双方企业在抵押权未注销的情况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11月,市不动产中心顺利为该企业办理了工业厂房“带押过户”业务,当场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书。转移登记完成后,银行根据协议约定从资金监管账户中划扣剩余贷款同时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记者 芮娟 实习生 李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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