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6日上午,芜湖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芜湖收费站道口查获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规载人。经询问得知,汪某某平时驾驶该车为店内送货,今日店内安装工作繁忙,便心存侥幸让2人坐在车后货箱内,结果因路线不熟误驶入高速公路,被现场查获。民警对汪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展开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指出货箱内载人的危害性,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针对违规乘载人员,民警引导他们从收费站附近的便捷通道离开高速。
交警提醒:三轮车、农用车、货车等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车斗内没有安全带等防护设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很难保障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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