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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3-05-30 10:07:06   来源:芜湖日报    作者:记者 王世宁   编辑:贾良月

  近年来,南陵县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560户16598人、城镇低保对象1445户1801人、特困人员3806人,今年已实施临时救助399人次,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7554万元。

  深化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2020年12月起,南陵县将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及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各镇,减少审核确认层级,简化优化工作流程,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加便捷。同时不断加强事后监管,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救助政策实施公开、公平。

  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南陵县坚持全面排查、主动发现相结合,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定期复核、专项治理、资金专项检查,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今年以来新增农村低保251户330人、城镇低保9户13人、特困人员144人,退出农村低保394户658人、城镇低保60户75人、特困人员111人。

  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近年来,南陵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物价水平,不断调整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目前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94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33元。

  强化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工作机制。南陵县建立困难群众调研遍访机制,深入调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发挥大数据平台监测预警作用,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建立信息共享比对机制,每月与殡葬、卫健、人社、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进一步增强主动发现、精准救助成效。今年以来,已通过主动发现将12户困难家庭纳入低保、4人纳入特困供养,给予3人临时救助。

  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在南陵县,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同时,落实低保对象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扣减和低保渐退期等政策。南陵县还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三级智力残、三级精神残、二级肢残、一级视力残纳入“无劳动能力”认定范围。(记者 王世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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