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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3-06-05 15:32:29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贾良月

  村民受雇帮雇主从车上下货时,不慎摔倒受重伤住院手术治疗,住院费及护理费均已由雇主支付完毕。出院后经法定鉴定受害人构成十级伤残。事后受害人多次找到雇主索要人身伤害等赔偿,双方均未达成共识而发生争执。事发后一年多,受害人因没拿到赔偿金而情绪激动,最后在镇调委会的耐心热心调解下,依法化解了该纠纷,受害者得到了应有的法定赔偿。

  王某,男,今年57岁,南陵县弋江镇居民,平常受雇于本村个体业主姚某从货车上卸货。2022年2月的某一天,王某在下货时不慎被货物撞倒受伤,姚某发现后及时开车将王某送到县医院检查治疗。经查王某为腰椎压缩性骨折及右桡骨远端骨折伴尺骨茎突骨折,在住院手术治疗基本治愈后出院回家休养,期间所产生的治疗费五万多元、住院及住家护理费一万多元姚某已全部支付完毕。2023年4月,经安徽众成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因外力作用致L2椎体压缩性骨折,临床行手术治疗,构成十级残疾,右桡骨远端骨折伴尺骨茎突骨折,临床行手术治疗,现遗有右碗关节活动功能丧失达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事后,王某因工受伤致残多次找姚某索要赔偿,双方因赔偿金额差距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姚某虽态度较好,但王某却因未得到赔偿金而情绪激动,最后在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的建议和带领下,2023年6月2日双方共同来到弋江镇调委会(司法所)申请调解处理。

  调解员热情地受理了该案,由于案情不复杂,有关法定证据材料齐全,在了解了基本案情、查阅了有关证据资料后,司法所长和调解员就开始进行调解。首先解读了人民调解的程序和规则,告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随后双方当事人陈述了案情事实经过,出示了有关证据材料,各自表达了诉求和意见;通过解读伤残鉴定书、劳务关系、工伤赔偿最新法律规定,宣传讲解《民法典》、《劳动法》等有关重点条款,并告知双方工伤赔偿测算的依据、方法和标准,指出了双方的不当之处和非法诉求;然后通过情、理、法并举的方式,运用“背靠背”等方法进行疏导教育,权衡诉讼利弊,并通过类似的案例进行释法,要求双方尊重事实,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法定的框架内诚心诚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维持和促进双方关系的稳定和谐。

  通过近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除之前支付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外6万多元外,姚某再支付王某有关法定赔偿金共11万元,双方签订了协议,王某当场通过手机微信转账收到了姚某的赔偿款,对调解员的热心调解深表感谢。

  至此,一起雇佣工因工伤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隔一年之久后,最终通过人民调解依法得以成功解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了保障。(徐启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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