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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3-08-31 11:12:39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贾良月

  2023年4月中旬的某日上午,南陵县弋江镇中心小学课间休息时,小学三年级同班李学生和王学生在操场上玩耍追逐时,李学生不慎致王学生颈部受伤。校领导得知情况后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向双方家长通报了情况。在外务工的王学生父母接到老师的电话信息后立即启程回家,并将儿子送至南京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治疗费用数千元。

  出院后王学生父亲来到学校找到校长讨要说法,校领导联系李学生家长来校处理,王学生家长就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事宜向对方家长和学校提出赔偿。在校长的主持协调下,三方并没有达成赔偿协议,随即校长就向弋江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以便及时妥善化解该事故纠纷,让孩子们能正常学习,让家长们能安心在外务工。

  2023年8月15日,弋江司法所热情受理了该案,及时向学校和双方当事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在调解会上,双方当事人家长各自陈述了自己的意见,表达了诉求;学校负责人也根据学校有关职责和当时实际情况,表明了态度,尽管校方平时已做到教育、管理责任,但由于双方是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学生,且在校内出现意外事故,仍然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等,但三方的意见分歧较大,很难自行达成赔偿协议,择日再调。

  8月30日,三方如约再次来到司法所,司法所长根据调查情况还原了当时的事发经过,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和医院出具的诊断说明,借鉴学校未成年学生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案的调处案例,情、理、德、法并举,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对三方进行了法治教育和情绪疏导,提出了处理建议,在权衡利弊后,最终三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当场签订了协议书,受害方也如愿拿到了赔偿款。

  至此,一起在校园发生的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通过司法所的热心耐心的调解终于成功化解了,当事三方都一致称谢。(徐启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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