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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2-12-01 09:36:57   来源:大江晚报    作者:记者 胡芳   编辑:贾良月

  在酒驾和醉驾行为面前,有的人是第一次违法的“新手”,有的人则是屡教不改的“老油条”,但不论何种情形,只要触碰法律红线,就必须接受严惩。

  记者11月29日获悉,无为交警近日在对一辆皖B牌照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存在酒驾嫌疑,经检测,结果显示为22mg/100ml,属酒驾。据了解,当晚陈某的老板请客,从不喝酒的陈某觉得盛情难却,就破例喝了一瓶啤酒,没想到骑了十多年摩托车的他,头一回酒驾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南陵交警在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查获一辆小轿车驾驶人戴某有酒驾嫌疑,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2mg/100ml,属醉驾。经调查发现,戴某在2020年11月曾因酒后驾车被苏州交警处罚。后又因一直未参加满分学习,导致其驾驶证记满12分被停止使用,且戴某驾驶的皖B号牌小型轿车也逾期未检验。最终,交警对其醉酒驾驶、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车辆未按规定参加检验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合并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戴某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南陵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已移交至检察院进一步处理中。

  针对这两起酒驾案例,芜湖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莫要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更严重的“成本”是,生命的“罚单”只有一张,别让酒驾成为人生的终点,勿让亲人在痛苦中度过余生。(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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