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共同召开的首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上,宣城市城管执法局与上海浦东新区、江苏镇江、浙江湖州市城管执法局共同签订《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结对共建协议》。
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城管执法的发展新要求,四地将紧密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及首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推动地区间城管执法深度合作、协同发展,推进长三角区域内城管执法的规章制度“趋同化”、实现执法机制“协同化”、推行队伍建设“同一化”以及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共同打造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管执法服务品牌。
宣城将在与三地共享城市管理文明执法、长效管理、队伍建设、案件办理等好做法的同时,着重学习借鉴智慧城市、非现场执法、信用惩戒等城市管理先进经验,为长三角城管执法服务提供宣城样本,为宣城市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城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