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扬溪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清情合和”四步调解工作法,镇直各部门各村通力合作,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健全基层调解组织机构。成立由镇直各部门各村委会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政法委员、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聘用两名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各村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村网格员作用,实施网格员“六全工作法”,抓住“上门走访、掌握民情、解决问题”三个环节,掌握网格内的重点纠纷、重要案(事)件重点部位、特殊人群、重点服务对象等情况,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等动态信息,做到隐患全排查、动态全掌握、危机全管控、纠纷全化解。
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严格坚持日排查调处和周协调会议制度,落实领导开门接访,定期召开综治例会,对各部门各村收集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进行分类分析,落实责任人和会商具体解决方案,确保辖区内情况清、动态准、处理快。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建立“一站式”解纷体系,综治、司法作为常驻单位,纠纷统一受理、分流处理、集成办理,实现矛盾纠纷处理“一站式”解决。
践行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提炼“清情合和”四步调解工作法。即围绕“弄清楚、讲人情、齐合力、促和谐”的工作思路,走出了具有扬溪特色的乡村治理新道路。
发挥调解案例示范作用。司法所积极总结每件调解案例成功经验,每调解成功一起纠纷就拍摄双方握手言和照片,注重完善调解工作程序,制作握手言和照片墙,展示调解工作成果和成效。每年还对成功调解的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例撰写典型案例,为调解纠纷提供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经验。(绩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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