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这下我弟弟心里肯定踏实了!”最近,宣州区向阳镇的一处农家小院里,受援人龚某某的哥哥龚先生紧紧握住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眼里满是感激。
这天,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协同市直法律援助服务团律师黎芳驱车20公里,为重度残疾且无法言语的龚某某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一个饱经磨难的家庭点亮希望。
龚某某命运坎坷,重度残疾的他依靠低保度日。去年4月,一场惨烈的交通事故如同晴天霹雳,事故造成他全身多处骨折,母亲也在事故中离世。面对高额医疗费和后续赔偿问题,龚某某只能用手势比画着焦急,而家人四处奔波却屡屡碰壁,维权之路力不从心。“他每天捧着妈妈的照片发呆,我们文化水平也不高,找不到更好的办法解决。”龚先生回忆当时,声音哽咽。
转机出现在4月24日。龚某某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了解其情况后,主动告知其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当时,龚某某申请材料未带齐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核实其情况后立即启动“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申请材料“容缺受理机制”,优先受理龚某某的申请,简化申请程序。
考虑到龚某某出行困难,市法律援助中心与法援律师决定主动上门服务,办理案件后续的流程。在龚某某家中,工作人员及律师通过龚先生解释手语,耐心了解龚某某的遭遇。“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就医过程是怎样的?你们家现在有什么赔偿诉求?”黎芳律师一边询问,一边详细记录、锁定证据。随后,在龚先生的见证下,双方现场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并根据诉求起草了民事起诉状。
“我们一定全力以赴,为您弟弟争取应有的赔偿。”黎芳律师对龚先生说道。龚先生激动地说:“你们的用心,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之前为维权的事愁得睡不着,现在终于有盼头了。”
这场法律援助行动,正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活注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务实作风、心系群众,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这一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开通“绿色通道”压缩办事时限,推行“容缺受理”减少群众跑腿,提供上门服务破解特殊群体难题。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了26次法律援助服务,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法律守护公平。
未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坚持践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措施,为妇女、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老年人等法律援助重点对象畅通“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受理等便利服务,切实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用法律守护公平正义。(饶颖 记者 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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