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依法化解物业纠纷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住建局联合制发出台《关于推进府院联动化解物业纠纷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将以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为核心,整合法院、司法、住建、街道、社区等多方资源,打造“前端预防、中端调解、末端诉讼”全链条治理模式,力争实现物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诉前”。通过强化调解优先、推行示范判决等方式,有效降低物业合同纠纷成讼率,减轻法院办案压力。同时,住建部门将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深化“红黑榜”制度运用,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
在具体举措方面,方案强调坚持多元共治,建立由人民法院、住建、司法、综治、行业协会、街道、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府院联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纠纷调处办公室,县(市、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级工作专班三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分层递进、闭环处理。打造“指导法官+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社区”新型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各主体专业优势和属地熟人优势,提升调解实效。
此外,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健全源头预防、三级调解网络、诉讼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法院将优化审理流程,建立专项受理通道,探索支付令、电子送达、在线解纷等创新方式,缩短审理周期,并对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司法意见书推动行业整改。住建部门将依据法院反馈,督促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建立透明、有序、质价相符的市场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将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引导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与非诉化解。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我市成立府院联动化解物业纠纷工作专班,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住建局担任双召集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完善督导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市物业纠纷化解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黄磊 记者 谭艺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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