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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2-08-02 09:09:52   来源:亳州新闻网    作者:吴宛谕 靳晓雨 赵微   编辑:胡先进

  在涡河两岸每隔一段距离都设有救生设备,这些设备都是为了在市民发生危险时能派上用场而设置的,日前,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在灵津渡大桥西边,涡河北岸小广场上有部分救生设备被损坏,有的甚至被扭断成两截。

 

  工作人员换置了新的救生设备

  救生设备被破坏

  市民张红军是亳州市游泳协会的一名会员,7月27日下午5点左右,张红军来到涡河北岸参加亳州市游泳协会的活动,刚抵达活动现场就看到在涡河北岸小广场上的救生设备被折成两段,扔在岸边。

  “看到此景令人气愤,政府为人民群众着想,我们就应该保护和利用好这些公共设施,说不定在某一瞬间可以救一个人的生命,我们要做一个讲道德有素质的文明人。”张红军说。

  7月28日清晨,记者来到现场看到,泡沫做的救生圈被折成两半,一半在岸上挂着,另一半在河里,还有一个救生圈荧光橙色的“外衣”已经被撕烂,挂在岸边。

  据社区的工作人员介绍,救生设备被破坏或者被盗取是常有的事,这些救生设备是半个月前刚摆放的,每天都会有工作人员进行巡逻,如见到有缺失或者损坏的救生设备将及时更换或补充。

 

  救生圈被掰断扔在河岸

  及时补充新设备

  记者联系到了汤陵街道灵津渡社区工作人员张谯蒙,张谯蒙是涡河北岸小广场附近的网格包保人。张谯蒙表示,在河岸处每隔几十米都有一处警示牌,警示牌旁会配有一个救生圈和一根长竹竿。

  “小广场上的救生圈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应该在东边十米左右警告牌的位置,是有人将救生圈拿到这个地方,包括警告牌旁边的竹竿也被人拿走了。”张谯蒙说。随后,张谯蒙前往社区,又拿了新的救生圈和竹竿放置在警告牌旁。

  “我们社区组织了所有网格包保人对于自己包保区的救生设施进行了检查,已经破坏或者被人拿走的救生设备我们已经补充完毕,在此也倡导各位市民,如果在涡河附近游玩请不要轻易碰触救生设备,更不要破坏救生设备。”灵津渡社区党委书记朱海彬说。

  恶意破坏要担责

  那么,破坏公共设施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记者特地采访了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优。吴优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若损坏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按刑事处罚论处。

  “希望广大市民好好维护救生设备,在看到有人破坏公共设施时,能勇于叫停并报警。可能不起眼的救生设备在某一刻就能够挽救一个人的生命。”朱海彬说,接下来灵津渡社区将加大巡查力度,安排工作人员对救生设备早晚两次进行检查,如遇有市民破坏救生设备的将及时报送公安机关查处。(吴宛谕 靳晓雨 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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