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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交警查处疲劳驾驶不再“为难”

时间:2022-09-26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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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高速交警正在现场查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交警:你是鲁UY55XX重型普通货车驾驶员吗?

  驾驶员黄某某:是的。

  交警:请你出示一下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车上就你一个驾驶员吗?

  驾驶员黄某某:是的就我一个驾驶员(同时递出证件)。

  交警:黄师傅,因为你涉嫌疲劳驾驶,现在对你进行依法询问。根据“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便携式违法采集终端”(以下简称:车辆动态监测系统)显示,你驾驶鲁UY55XX重型普通货车,从徐州到吴圩服务区,连续行驶4.3小时,中途有没有停车休息?

  驾驶员黄某某:为了赶时间,中间我没有停车休息。

  交警:车辆动态监测系统也显示期间你没有停车休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连续行驶4个小时以上,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你违反了相关规定,现在依法对你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处罚,你有没有异议?

  驾驶员黄某某:没异议,我接受处罚。随后交警履行了处罚及相关告知手续。

  这是2022年9月24日上午9时40分,滁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京台高速吴圩服务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专项整治的现场情形。

  图为:滁州高速交警正在安装调试“车辆动态监测设备”。

  现场交警介绍,疲劳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据统计,在高速公路上由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大约占全部事故的20%;全国每年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伤亡或重伤约9万人,平均每天200多人受到影响。但是,以前因为对疲劳驾驶的证据难以收集固定,导致对这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就很难认定,整治处理起来就很困难。现在,自从7月份这种设备(车辆动态监测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外地交警部门可能也在使用),在吴圩服务区查处的疲劳驾驶也由最初每天30多台,减少到现在的每天几台,在处罚和教育并用的严管态势下,疲劳驾驶这种违法行为呈大幅下降趋势,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明显下降。(邢秀奎 俞凤安)

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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