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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出台城镇老旧住房旧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

时间: 2024-11-18 10:12

  近日,我市出台《池州市城镇老旧住房旧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旨在通过提供补贴的方式,鼓励市民对城镇老旧住房进行装修改造,改善居住环境。

  此次补贴的对象为各地主城区内,建成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具有合法产权、需要装修改造的城镇住房。建成时间界定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补贴范围涵盖了城镇老旧住房室外改造房屋外墙、幕墙、屋顶翻新材料费用,室内装修改造饰面砖、地板、门窗、集成吊顶、橱柜材料费用,燃气自动报警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用,不含人工费用和购置电器、家具等费用。补贴标准为补贴范围内材料购置价的15%且每套房补贴上限为5万元。

  据悉,城镇老旧住房旧房装修补贴按照“先报、先审、先得”原则,申请补贴资金,国家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即停止兑付,以政府官网发布的停止兑付公告为准。2024年1月1日(含当日)以来正在装修改造项目和2024年12月31日之前能实质性开工项目均可申请补贴。补贴申请人在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完成后,可按照房屋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及规定时间申领补贴。(记者 钱雪梅)

来源: 池州日报  作者: 编辑: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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